省计委《广东省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计委反映。
二氧化硫(SO2)大量排放是我省酸雨形成的根本原因。SO2主要是由于使用含硫燃料而产生的。我省是能源消耗大省,能源消费以燃煤、燃油为主,燃煤、燃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超过80%,因而SO2排放量比较大。
1998年1月,我省除茂名、河源、梅州、阳江4个市和乳源、新丰、陆河、连山、连南、阳山、清新、揭西8个县以外,其余地区酸雨污染非常严重,被国务院划定为酸雨控制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63%。
随着经济发展,我省能源需求慢慢的变大。虽然我省已采取推广使用低硫燃料或掺烧脱硫添加剂等脱硫措施,削减了SO2年排放量约12.8万吨,但全省SO2污染仍较严重。2002年,全省SO2排放总量仍达到97.57万吨,比2000年增长13.3%;SO2年日均值为0.027毫克/立方米,比2000年上升35%,比2001年又上升22%;全省酸雨频率为40.5%,比2000年上升1.8个百分点。珠江三角洲能源消耗量约占全省71%,火电厂等能源加工公司大多分布在在该地区,SO2污染尤其严重。
2002年我省工业SO2排放量达到95.2万吨,占全省排放总量97.5%,其中火电行业排放SO2约62万吨,占整个工业排放量65%。截止2002年底,全省3588万千瓦电力装机总容量中,火电装机容量达到2552万千瓦,其中12.5万千瓦及以上装机容量1542万千瓦,其余为小火电机组。目前,省内大型火电厂主要是通过采取燃用低硫煤和油,控制燃料含硫量削减SO2排放量,而地方小火电厂大部分无减排措施且普遍燃用高硫煤和油(含硫量平均高出大机组1-2倍),对环境能够造成较大污染。大机组与地方小机组装机容量之比为1.5:1,而SO2年排放量比例约为1:1.5。
由于大型发电机组脱硫设备还需依赖进口,脱硫运行成本比较高,国家和省尚未制定火电厂脱硫治理强制性措施等原因,全省绝大部分火电厂都未开展脱硫治理工作。部分地区为改善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纷纷要求区内火电厂开展脱硫治理,目前,深圳妈湾电厂4#机组(30万千瓦)、连州电厂(2X12.5万千瓦)、广州纸厂(10万千瓦)、瑞明电厂(2X12.5万千瓦)、广州恒运电厂3#—5#锅炉(15万千瓦)、7#锅炉(21万千瓦),合计126万千瓦安装了脱硫装置。恒运电厂6#锅炉(21万千瓦)、在建的深圳妈湾电厂5—6#机(2X30万千瓦)、台山电厂1—2#机(2X60万千瓦),合计201万千瓦正在安装脱硫装置。省内其它火电机组均未安装脱硫装置。已建成脱硫装置机组容量仅占2002年全省火电装机容量5%左右,我省火电厂脱硫工作滞后。(二)加快火电厂SO2治理的迫切性
酸雨严重破坏我省生态系统,并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随着我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地增长,能源消耗总量将随之慢慢的变大,一定要采取较强硬措施加强对SO2污染治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等规定和《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的要求,到2005年,我省酸雨控制区SO2排放量要在2000年的基础上削减20%(非控制区削减10%),全省SO2排放量要控制在80万吨以内,酸雨控制区要控制在65.5万吨以内,全省电力行业SO2年排放总量要控制在48万吨内,2010年控制在45万吨内。预计“十五”期间省内新增火电机组在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装置情况下将新增SO2年排放3万吨左右,“十五期间全省现有火电厂SO2年排放量应削减约20万吨。另外,根据我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确定的目标,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力争削减排放总量40%。因此,加快火电厂SO2治理将是治理我省酸雨污染、实现SO2排放控制目标的关键,是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
指导思想: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按照“总量控制、抓大促小、分类指导、积极地推进”的原则,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和法规,对全省燃煤燃油火电厂,将采取提高燃料质量(采用低硫煤、低硫油)、高效低污染燃烧及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SO2防治措施,减少SO2排放量,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遏制酸雨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坚决执行控制燃料含硫量规定的基础上,严控新建火电厂SO2排放;合理制订各电厂的脱硫治理技术方案,重点加快建设条件较好、运行寿命较长的12.5万千瓦似上火电机组脱硫工程建设。考虑发电机组经济运行寿命和电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对小火电机组主要采取“以大代小”逐步淘汰、严控燃料含硫量以及燃料掺烧脱疏添加剂等措施,减少SO2排放量;对仍具有较长运行寿命的小火电机组及大于12.5万千瓦的烧油燃气轮机要结合真实的情况,选择工艺好、投资相对较少的技术进SO2治理。要以开展火电厂脱硫工程建设为契机,培育发展我省脱硫环保产业,逐步实现设备制造国产化。
目标:从2003年开始,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12.5万千瓦以上火电厂(含在建)脱硫治理。珠江三角洲地区具备建设条件的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在“十五”期间要全部完成脱硫治理,到2007年珠江三角洲和人口密集的东西两翼地区12-5万千瓦以上燃煤及燃油发电机组都要配套安装脱硫设施;山区12.5万千瓦以上火电厂(含在建)在2008年前完成脱硫治理。
到2005年,争取现有12.5万千瓦以上燃煤及燃油机组削减SO2排放24.4万吨/年(含在2003年前已建成脱硫装置的发电机组削减SO?排放约3.2万吨),通过关停部分污染严重的小火电及适当降低燃料含硫量,削减小火电机组SO?排放5万吨/年左右,合计削减约29.4万吨,初步控制我省酸雨污染状况;到2007年,12.5万千瓦以上火电厂再减排5.1万吨,实现削减so,年排放量29.5万吨,加上小火电实行“以大代小及严控燃料含硫量,削减SO2排放11万吨/年,合计减少约40.5万吨排放量,实现SO2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目标。到2008年再
目前控制燃料SO2污染技术可分为四类,即燃烧前脱硫、燃烧中脱硫、燃烧后烟气脱硫以及煤转化过程中脱硫。综合比较,烟气脱硫技术很成熟、脱硫效率较高、造价适中、运行可靠,而且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脱硫技术。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国家科技部2002年发布的《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也要求电厂安装烟气脱硫装置。因此,我省燃煤燃油火电厂SO2治理以配套安装烟气脱硫装置为主,同时也鼓励积极采用其它先进燃煤燃油脱硫技术。
燃煤燃油机组脱硫率应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2]26号)的要求,即:燃用含硫量>=2%煤的机组或大容量机组(>=200MW)锅炉烟气脱硫设施脱硫率应保证在90%以上;燃用含硫量V2%煤的中小机组锅炉(V200MW),或是剩余寿命低于10年的老机组建设脱硫设施,在保证达标排放,并满足SO2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脱硫率保证在75%以上;脱硫装置投运率保证在电厂正常发电时间的95%以上。
目前,烟气脱硫工艺主要有湿法、半干法、干法脱硫等几类,各有优劣和适应范围,不同电厂和机组应根据机组运行寿命等真实的情况,按照尽量提高脱硫效率、减少实际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以及方便脱硫产物后处理的原则,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烟气脱硫技术。
2003—2007年,在5年时间内,全省累计建成投产1359万千瓦现有燃煤及燃油发电机组脱硫工程,其中“十五开工并建成投产1104万千瓦;“十五”开工建设并在2007年前建成投产255万千瓦。
2003年计划开工建设16个电厂、24台机组的脱硫、总容量944万千瓦(包括在建的沙角A5#机、妈湾5—6#机、台山1—2#机、恒运6#机);2004年计划开工建设4个电厂、9台机组的脱硫、总容量250万千瓦;2005年计划开工建设4个电厂、7台机组的脱硫、总容量165万千瓦;2008年前完成山区154.5万千瓦煤电脱硫治理。脱硫工程建设计划详见附表。
按资产所属关系,现有火电厂脱硫工程项目业主实施单位主要有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855万千瓦,含粤电力)、深圳能源集团公司(220万千瓦)、国华电力公司(120万千瓦)、广州发展集团公司(120万千瓦)、广州恒运集团公司(21万千瓦)、华能集团公司(60万千瓦)、中山横门电厂(25万千瓦)、南海A厂(40万千瓦)、坪石电厂(12.5万千瓦)、广州发电厂・(20万千瓦)等。
初步测算(以最近建设的脱硫工程单位造价测算),完成以上建设任务约需资金71亿元。脱硫工程建设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建设资金由企业筹资解决。
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省计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积极推进的原则,积极推进脱硫工程建设,具体项目按基建程序报批。全省火电厂脱硫工程分三阶段进行:
1.2003年重点对SO2污染较严重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火电厂脱硫治理,对地区环境影响较大的沙角A厂(30+3X20万千瓦)、沙角B厂(2X35万千瓦)、沙角C厂(3X66万千瓦),以及位于珠三角中心、建设条件较好的黄埔电厂(2X30+2X12.5万千瓦)、珠海电厂(2X66万千瓦)和分别地处粤北、粤西地区的韶关电厂10#机(30万千瓦)、湛江电厂一期(2X30万千瓦)要率先开展进行脱硫工程建设,合计选取共655万千瓦,17台机组在2003年开工建设脱硫工程,保证在2005年底前建成投产。加快推进在建的沙角A电厂5#机(30万千瓦)、广州恒运电厂6R机(21万千瓦)以及新建台山电厂1—2#机(2X60万千瓦)、深圳妈湾电厂5—6甘机(2X30万千瓦)脱硫工程建设,确保按时投产。
力争2003年7月前完成首期计划开工建设的烟气脱硫工程可行性研究,确定具体脱硫技术方案;按机组容量和建设条件进行分类,在2003年7—10月组织对脱硫工程设计、设备实行分类、相对集中招标,确定合作单位及厂商并签订协议,2003年11月陆续开工建设。列入《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的6个地方热电厂脱硫工程也在2003年开工建设。
2.2004年6月底前完成妈湾电厂1-3#机瓦(3X30万千瓦)、珠江电厂(4X30万千瓦)、华能汕头电厂瓦(2X30万千瓦)、南海A厂(2X20万千瓦)共310万千瓦,11台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可行性研究,2004年8月一2005年6月陆续开工建
3.其余12.5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燃油机组脱硫工程在2005年下半年开始陆续开工建设,全部采用国产脱硫设备。
各级政府以及计划、经贸、环保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火电厂脱硫治理工作,将本计划方案与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保护规划结合实施,按照各自职能,通力合作,狠抓落实,督促火电厂履行治理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开展脱硫工程建设,要逐月检查落实,保证方案的落实及治理目标的实现。
加强对SO2污染源头控制,严格限制使用含硫量高的燃料(包括含硫量高的煤、油),2005年酸雨控制区内的燃煤燃油含硫量均控制在0.8%以下,其它地区控制在1%以下;2010年全省范围内燃煤含硫量控制在0.7%以下,燃油控制在0.8%以下。鼓励开发使用清洁能源。
珠江三角洲地区不再新规划布点建设燃煤、燃油电厂;规划内新上的火电厂要严格执行同步上报脱硫实施方案、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的“三同时制度;积极接收西电,支持水电和新能源开发,加快发展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统一部署,坚决关停能耗大、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努力实现电力生产增产不增污。
为切实促进工业企业开展SO2治理,由省物价部门牵头,结合我省SO2污染严重的实际情况,参考其它省市经验,进一步研究SO2的排污费收费标准,促使排污企业积极增加投入,主动治理污染。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有关电厂要积极落实建设资金,负责加快脱硫工程的建设。为进一步降低脱硫项目成本,减轻电价上涨压力,各级财政、环保部门从电厂收取的SO2排污费要重点用于火电厂脱硫工程治理补助。
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尽快研究制订发电环保折价标准,运用市场手段提高脱硫电厂竞争力,形成激励清洁能源发展的新机制。在新的电价机制尚未形成之前,优先安排脱硫电厂上网。
对条件相似的机组脱硫工程进行分类,通过实施相对集中招标,努力争取降低工程建设价格。制订相应的技术标准、投产时间、招标办法,充分发挥电厂业主的积极性,协调业主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通过公开招标选择设备供应商和工程建设单位,降低基建投资。
积极地推进脱硫设备国产化工作,降低工程造价。鼓励开发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电厂脱硫技术并积极推广应用,积极引进国外
先进的脱硫设备生产技术,推进脱硫技术和装备国产化,培育和扶持省内建立专业脱硫工程公司和脱硫服务公司。
对不按方案规定时间进行脱硫治理的火电厂,将扣减其发电量计划,乃至暂停其电力上网,直至其按要求完成脱硫治理为止。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督,落实惩罚措施,严厉处罚不按规定进行脱硫治理的电厂。
加强宣传和监督检查,充分的发挥有关方面监督职能;由环保部门牵头研究试行SO2排放交易权研究和试点,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控制大气污染;强化SO2排污费征收管理,保证足额征收;完善环境空气监测系统,加快火电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脱硫设备投运率在电厂正常发电时间的95%以上;加快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和专项法规,强化大气污染监督管理。
注:1、列入《蓝天工程计划》开展脱硫治理的6个地方热电厂为广州电厂(20万千瓦)、员村热电厂(10万瓦)广州纸厂(2.4万千瓦)、中山电厂(10万千瓦)、江门甘化(3万千瓦)、汕尾新城电厂(2.2万千瓦)。
2.未列入表中的新建项目必须要按照规定同步建设脱硫装置:地方燃油机组也必须按规定进行S02,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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